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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研生
105學年度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申請及繳交資料截止日:106/3/17 (五)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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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如下列說明:
- 為鼓勵學士班優秀學生留校攻讀碩士班,並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辦理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修讀制度。
- 甄選相關公告發佈於網頁。請申請者自行查看,並隨時注意相關訊息發佈。
- 預研生於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且學期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
- 本校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入學後,除碩士班二年級選課時已修習完成該碩士班規定之應修科目及畢業學分數,僅碩士學位論文未完成時,得依延修生選課及收費方式註冊繳費外,其餘仍須依一般生繳交學雜費。
- 依據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本校預研生報考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申請預研生之系所)皆免收報名費。
- 錄取名額: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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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條件:
1.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2.在校學業成績優良者,並由系上教師推薦者。
1.逢甲大學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
3.讀書計畫(含簡歷)
4.其他有利資料審查之書面資料(如國科會大專生研究計畫案及其他特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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