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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請問學程選修及分流之辦法為何 ?
答:在大一下學期時, 學生可依照自己興趣選擇本系任一學程為主修 ,亦可申請輔修資電學院其他學程中之一個或多個學程,且大三下學期結束前得申請將主修學程改為本系其他學程。
資訊電機學院實施大學學程教育制度,各系學程分列如下:
99學年前共分下列十六個學程:
• 通訊工程學系:無線通訊學程、網路通訊學程、多媒體通訊學程
• 資訊工程學系:電腦系統學程、軟體工程學程、晶片系統學程、網際網路工程學程
• 電機工程學系:電磁與能源工程學程、光學工程學程、電波工程學程
• 電子工程學系:半導體學程、電子元件學程、 VLSI設計學程
• 自動控制學系:醫學工程學程、控制工程學程、微機電系統工程學程
100學年起整併為十二個學程:
• 通訊工程學系:無線通訊學程、數位通訊學程
• 資訊工程學系:電腦系統學程、軟體工程學程、網際網路工程學程
• 電機工程學系:電磁與能源學程、光學工程學程、電波工程學程
• 電子工程學系:半導體與電子元件學程、IC設計學程
• 自動控制學系:生醫工程學程、光機電工程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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